眉山市交通运输局
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
关于印发《眉山市残疾人免费乘坐中心城区
城市公交车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各区县交通运输局、残疾人联合会,市展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:
根据市政府《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》(眉府发〔2016〕32号)要求,市交通运输局、市残联共同制定了《眉山市残疾人免费乘坐中心城区公交车实施办法》,现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
2017年4月 日
眉山市残疾人免费乘坐中心城区城市公交车
实施办法
第一条 根据市政府《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》(眉府发〔2016〕32号)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第二条 通过发行残疾人公交IC卡(以下称爱心卡),实现残疾人免费乘坐眉山中心城区IC卡无人售票公交车(中心城区指东坡区中心城区)。
第三条 坚持残疾人个人自愿申请的原则,由有出行需求的残疾人自愿申请办理爱心卡。
第四条 爱心卡办理对象:户籍在眉山,持有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残疾人。
第五条 爱心卡办理时间:2017年4月至9月,分区县为有需求的残疾人集中办理;2017年10月起,残疾人自行分散办理。
第六条 爱心卡办理需要携带以下资料。
(一)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;
(二)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;
(三)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1张。
第七条 爱心卡办理流程。
(一)集中办理。残疾人携带所需资料到户籍乡镇(街道)残联申请,由乡镇(街道)残联审核后报区县残联汇总,统一交市展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市展通公交公司)公交IC卡发行服务中心(眉山东站公交车站一楼)办理。
(二)分散办理。2017年10月起,残疾人携带所需资料直接前往市展通公交公司公交IC卡发行服务中心办理。
第八条 爱心卡使用。
(一)爱心卡每人仅限办理一张,初次办理爱心卡免收押金。
(二)残疾人持爱心卡每月免费乘坐中心城区公交车200次,超过免费次数后需投币或充值消费(公交IC卡发行服务中心和中心城区中国移动各代办点可为“爱心卡”充值)。
(三)爱心卡仅限残疾人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使用,违者一经发现,予以处理。
第九条 爱心卡的年审、补卡、换卡、退卡。
(一)年审。爱心卡为实名卡,有效期1年,持卡人需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到市展通公交公司公交IC卡发行服务中心年检。
(二)补卡。遗失补办新卡收取一定押金。
(三)换卡。爱心卡面完好无损但无法正常使用的,可免费更换一张同类新卡;卡面出现弯折、砸压、刻划、高温变形痕迹、卡号无法辨别及卡面严重脏污、磨损等人为损坏而无法正常使用的,需缴纳一定押金方可补办新卡。
(四)退卡。残疾人须持本人残疾人证、身份证、原卡到市展通公交公司公交IC卡发行服务中心办理。如IC卡出现人为的折断、打孔、涂画等损坏,将无法办理退卡。
第十条 为保障残疾人安全乘车,提倡残疾人避免高峰时期乘坐市内公交车出行。
第十一条 残疾人持爱心卡乘坐公交车,应自觉遵守有关乘车管理规定,配合司乘人员验卡,主动刷卡。
第十二条 各区县可参照本实施办法,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办法。
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7年4月 日起施行。